(4)本次招聘考試專業目錄參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專科)、本科專業目錄及研究生學位授予和人才培養學科目錄(附件2、3、4)執行。報考人員在填寫所學專業時必須按照畢業證書上所載的專業名稱全稱填寫,所學專業與學位證無關,也不能用學校頒發的單獨輔修專業證書的專業作為所學專業。選擇崗位時,應首先在教育部專業目錄中查找所學專業的所屬(按照畢業證上的專業名稱查找):
①招聘專業沒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但考生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后面有包含專業方向說明的,只能將括號前的部分作為所學專業。
②報考者在選擇職位時,應首先對照教育部專業目錄,看自己所學專業的分類是否與職位要求相同,可以詢問招聘單位予以了解,隨后在報名系統中填寫本人畢業證所載專業名稱,并在“主要所學課程或與職位要求專業類似的職稱及職業資格證書名稱”欄填寫主要所學課程,提交人工審核。招聘單位根據報考者填報的專業名稱及主要所學課程,結合職位需求判定報考者所學專業是否符合職位要求,審核合格考生即可報名。
(5)從2017年起由國家統一下達招生計劃的非全日制研究生,學歷學位證書與全日制研究生的學歷學位證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特別提醒:
1.報考人員根據報考時限及資格初審時間安排,及時提交報考申請,切忌最后一天扎堆報名,以免對自身報名造成影響。
2.請報考人員務必在提交報名信息前認真核對,確保信息無誤,報名信息一經提交審核,不允許做任何修改。凡提交報名信息不準確、不真實或填寫錯誤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報考人員自行承擔。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m.lahummer.com.cn)了解,報考人員填報信息不實的,按弄虛作假處理,取消本次考試資格;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者,取消本次考試資格。
3.對違反考試紀律的相關人員,一經查實,按照《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社部第35號令)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四)網上繳費和準考證打印
1.報考人員在報名資格初審通過后,須于2021年4月22日9:00至27日24:00期間完成繳費。逾期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名。相關費用按照云南省發改委、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收取,每科考試收費50元,合計100元/人。
2.準考證采取網上打印,通過報名資格初審并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須于2021年5月17日9:00至22日10:30期間,登錄普洱市人民政府網打印準考證。
3.報名情況查詢。報名繳費期間,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站通知公告欄目,查詢各崗位報名情況。
溫馨提示:1.繳費過程中,報考人員確認銀行卡扣費成功即為繳費成功,因銀行系統會有一段時間的延遲情況,請報考人員適當延后查詢報名系統繳費情況。
2.筆試、面試及后續各招聘環節均須出具筆試準考證,請妥善保管。
(五)招聘計劃裁減
1.計劃招聘人數與報名人數原則上需達1:3比例方能開考;未達到1:3比例的,相應遞減招聘人數或取消本崗位的開考。
2.緊缺急需崗位、定向招聘崗位未達1:3比例的,須按程序報普洱市組織人社部門批準,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
3.因達不到1:3開考比例取消的崗位,不進行崗位調劑,將在報名結束、清賬完畢后,由系統自動為考生辦理退費,除此情形外不予退費。
4.招聘計劃裁減公告于2021年5月6日前在普洱市人民政府網(www.pes.gov.cn)進行公布。
(六)加分政策和申請事項
1.加分政策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撫養關系的繼子女)筆試成績加5分。
2.申請事項
加分人員需提交加分材料(民政部頒發的《革命烈士證明書》和戶籍證明)復印件一份;報考普洱市屬事業單位申請加分的考生須在2021年5月10日前按管理權限到普洱市委組織部干部三科或普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填寫申請表格,報考各縣(區)事業單位申請加分的考生須在2021年5月10日前到各縣(區)組織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填寫申請表格,超過期限提交的視為無效;各縣(區)于2021年5月13日前將加分人員名單匯總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