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招聘主管部門對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質、業務能力等情況進行考察,并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所有考生須于2013年8月30日前提供與報考崗位相符合的證件原件及學籍檔案材料到報名點。逾期未提供者取消聘用資格。因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出現的缺額,是否遞補見《一覽表》,有遞補要求的只遞補一次。
七、公示
考試考核等相關事宜,可登陸忠縣政府網查詢。
考察合格的擬聘人員在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及忠縣政府網公示,公示時間為7個工作日。公示內容包括擬聘用人員姓名、性別、出生年月、學歷、專業、準考證號、畢業院校(或工作單位)等。
八、聘用及待遇
經公示無異議或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填寫《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審批表》和《重慶市事業單位擬聘用人員名冊》,經審核后,報縣人社局審批。經審批同意聘用的人員,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實施辦法》(渝府發〔2003〕37號)和《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轉發<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發〔2006〕68號)規定,簽訂《重慶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確立人事關系,完善聘用手續,并按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相應待遇。
聘用人員按規定實行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試用期內或試用期滿考核不合格或發現隱瞞前病史且身體條件不符合崗位要求以及提供虛假材料者,取消聘用資格。
九、工作紀律
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是公開選拔優秀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須嚴格執行有關政策規定。對招聘工作中的各個環節,自覺接受紀檢監察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嚴禁徇私舞弊,若有違反規定和弄虛作假,一經查實,取消報名資格或聘用資格,并按有關規定追究當事人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