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資格復審
1.復審時間:2013年5月6日-7日8:30-18:00。
2.復審地點:蒲江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中共蒲江縣委組織部,蒲江縣鶴山鎮大北街45號)。
3.復審方式:資格復審人員提供有效身份證件、準考證、報名表、一張免冠照片和報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復印件(其中2013年應屆畢業生須攜帶學校出具的相關證明材料原件及復印件)。由縣人才辦會同縣人社局、相關用人單位進行資格復審。資格復審合格者,領取《面試通知書》。資格復審時,如發現報考者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將取消其面試資格,造成損失由本人承擔。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視為自動放棄。審查不合格或逾期未參加資格復審而產生的空缺,按照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三)面試
1.面試時間、地點:2013年5月11日(具體時間、地點詳見《面試通知書》)。
2.面試方式:結構化面試。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
3.開考比例: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照招聘職位與面試人數1:3的比例確定面試人員名單;確屬特殊崗位或緊缺專業,可適當放寬開考比例。未在規定時間內辦理面試手續者,視為自動放棄,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未在規定時間內參加面試者,視為自動放棄,該職位不再遞補。
4.面試不收費。
5.總成績公布:2013年5月16日前通過蒲江縣公眾信息網公布(http://www.pujiang.gov.cn)。
五、體檢及考察
(一)體檢。依據招聘職位和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確定進入體檢人員名單(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進入體檢人員由縣人才辦通知并組織體檢。體檢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進一步規范入學和就業體檢項目維護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入學和就業權利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2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規定執行。行業或職位有特殊要求的由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另行規定。體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由進入體檢人員本人承擔。因進入體檢人員未按要求參加體檢或體檢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該招聘職位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
(二)考察?疾靸热轂楸豢疾鞂ο蟮乃枷胝伪憩F、道德品質、業務能力、工作實績等情況。因進入考察人員本人原因導致招聘單位和主管部門無法對其進行考察或考察不合格出現的空額,按照已參加面試人員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如考試總成績相同,按面試成績排序)。
六、聘用和待遇
(一)公示。體檢、考察合格的人員在蒲江公眾信息網(http://www.pujiang.gov.cn)上公示,公示時間為七天,公示無異議后,確定為擬聘人員。擬聘人員如系2013年畢業的普通高等院校學生需與招聘單位簽訂《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報到時交驗報名資格條件中要求的證件、證明材料。
(二)辦理聘用手續。招聘單位與擬聘人員簽訂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員從合同生效之日起原則上應在蒲江縣工作5年后,方可申請辦理調動手續。
(三)管理及待遇。聘用人員應在規定的時限內向單位報到,逾期未報到者,視為自動放棄。聘用人員按照事業單位人員的相關政策進行管理,并享受《蒲江縣引進和培育高層次高素質人才實施辦法(試行)》的相關激勵政策。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內。試用期滿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組織領導。招聘工作在蒲江縣招聘高層次高素質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縣人才辦負責招聘工作的組織、管理和具體實施。
(二)紀律監督。招聘工作在蒲江縣紀委(監察局)的全程監督下進行。
(三)嚴肅紀律。嚴格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相關規定和紀律要求,對違反公開招聘規定和紀律的人員,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八、咨詢及監督
咨詢電話:蒲江縣人才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028)88524685
監督電話:蒲江縣紀委(監察局)(028)88522215
附件:蒲江縣歡迎你(宣傳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