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成人社發〔2016〕49號)規定及《彭州市機關事業單位引進高層次人才實施辦法》(彭委發〔2017〕4號)文件精神,進一步加強干部隊伍建設,優化黨政人才結構,服務彭州經濟建設大局,按照彭州市各事業單位需求情況,以及“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經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擬面向社會公開招聘36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充實到我市相關事業單位,據西南農業人才網了解,本次彭州市將招聘4名景園林、風景園林學、園林植物與觀賞園藝、植物保護、漁業發展相關專業人員。本次公開招聘進入事業單位的為編制內正式工作人員,招聘的工作人員按《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及相關規定,實行事業單位聘用制管理。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對象及范圍
面向全國招聘符合崗位應聘資格條件(附件1)的社會在職工作者、社會未就業人員及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其中,2021年應屆高校畢業生須在2021年7月31日之前取得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并憑證書進行確認;其他人員須在資格審查原件校驗時提供應聘資格條件要求的國家承認的學歷畢業證、學位證等證書及相關證明材料。高校畢業證書所載專業名稱與教育部公布的專業目錄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教育部門或所在高校對其所學專業的認定證明。
在國外(境外)高校學習的人員須于資格審查原件校驗前取得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證書。如在外學習期間所學專業與報考崗位專業名稱不一致的,需提供省級相關高校科研機構對其在外高校所學專業的第三方認證,認定與招聘專業為相似專業的可視為專業資格條件合格。
港澳居民可持本人有效《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參加公開招聘。
對2017年及以后入學的非全日制研究生與全日制研究生作為同等學歷對待。
二、應聘基本條件
(一)應聘人員應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職業道德,愛崗敬業,事業心和責任感強;
2.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3.委培、定向畢業生,須征得原委培、定向單位同意;
4.符合招聘崗位確定的其他條件,詳見《2021年度彭州市公開招聘36名事業單位急需緊缺高層次人才崗位表》(附件1);
5.符合《成都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辦法》有關回避的規定。
(二)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不得報名:
1.曾受過各類刑事處罰的;
2.曾被開除中共黨籍、開除公職的;
3.有違法、違紀行為正在接受審查的;
4.黨紀處分尚在影響期、政紀處分尚未解除的;
5.尚處于試用期內的新錄用公務員、參公人員(截止時間公告發布當日,2021年5月20日)。
6.按照《關于加快推進失信被執行人信用監督、警示和懲戒機制建設的意見》規定,由人民法院通過司法程序認定的失信被執行人;
7.2021年8月1日之后未畢業仍然在讀的高校生;
8.有違反其它規定不適宜報考事業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