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黨的十九大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著眼黨和國家事業全局,深刻把握現代化建設規律和城鄉關系變化特征,順應億萬農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對“三農”工作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重大歷史任務,是新時代做好“三農”工作的總抓手。從黨的十九大到二十大,是“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歷史交匯期,既要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實現第一個百年奮斗目標,又要乘勢而上開啟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向第二個百年奮斗目標進軍。為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央農村工作會議精神和政府工作報告要求,描繪好戰略藍圖,強化規劃引領,科學有序推動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和組織振興,根據《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特編制《鄉村振興戰略規劃(2018-2022年)》。
本規劃以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三農”工作的重要論述為指導,按照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總要求,對實施鄉村振興戰略作出階段性謀劃,分別明確至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2022年召開黨的二十大時的目標任務,細化實化工作重點和政策措施,部署重大工程、重大計劃、重大行動,確保鄉村振興戰略落實落地,是指導各地區各部門分類有序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依據。
第一篇 規劃背景
黨的十九大作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的科學論斷,提出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大歷史任務,在我國“三農”發展進程中具有劃時代的里程碑意義,必須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在認真總結農業農村發展歷史性成就和歷史性變革的基礎上,準確研判經濟社會發展趨勢和鄉村演變發展態勢,切實抓住歷史機遇,增強責任感、使命感、緊迫感,把鄉村振興戰略實施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