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面試
現場資格審查合格人員按通知的時間和地點參加面試。
面試分值為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面試成績低于60分者,不得確定為體檢人選。面試考官對考生面試成績評定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須在評分表中說明理由;考生面試成績最后結果在90分以上、60分以下的,該面試考官組應寫出書面報告,報區人力社保局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備案。
(四)考試考核總成績計算方式:考試考核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30%+專業科目測試×30%+面試成績×40%
考試考核總成績采用百分制計算,四舍五入后精確到小數點后兩位數。
六、體檢和考察、公示
(一)體檢
體檢人選按擬招聘崗位及人數,根據報考該崗位考生考試考核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等額確定。若考試考核總成績出現并列時,則依次按學歷、職稱及職(執)業資格、專業科目成績、公共科目成績高者優先確定進入體檢人選。如仍相同,則組織加試,以加試成績高者優先。體檢人員名單可登陸巴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查詢。
體檢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標準參照原國家人事部頒布的《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國人廳發〔2007〕25號)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轉發〈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特殊體檢標準(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發〔2011〕38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渝人社發〔2013〕7號)以及《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等規定,并結合本行業或崗位實際要求執行。
體檢參照《重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確定公務員錄用指定體檢機構的通知》(渝人社發〔2012〕149號)規定,在指定體檢機構進行。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招聘單位或受檢人對體檢結論有異議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區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醫院進行一次性復檢,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體檢費用由考生自行承擔。
(二)考察
體檢合格者,由區人力社保局會同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按照《重慶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考察辦法》,對應聘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審,并對其政治思想素質、道德品質修養、能力素質、遵紀守法情況、日常學習工作情況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統一組織考察。
若體檢、考察不合格或經確認自動放棄資格,其缺額按報考該崗位考生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面試成績不得低于60分)進行一次性遞補。公示及以后環節出現缺額的不再遞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