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市委組織部、市人事局、市公安局《關于轉發〈關于轉發人事部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定的通知〉的通知》(保人聯發〔2006〕11號)和《關于轉發〈云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進一步規范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保人〔2009〕134號)文件規定,經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2010年8月在市直部分農業相關事業單位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在西南農業人才網官網(www.m.lahummer.com.cn)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則
堅持德才兼備的用人標準,按照公開、平等、競爭、擇優的原則,做到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
二、招聘計劃和崗位
單位 | 崗位代碼 | 崗位 | 人數 | 條 件 | 專業歸類 | 專業知識考試范圍(不限定具體教材及版本) | |||
年齡 | 學歷 | 專業 | 其 它 | ||||||
保山市 農科所 (2人) |
301401001 | 科技教育 | 1 | 25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科學教育 | 全日制國民教育應屆畢業生、具有農業環境監測上崗證 | 綜合管理類 | 行政管理綜合基礎知識 |
301402001 | 財務 | 1 | 30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財政學(注冊稅務師) | 全日制國民教育、具有經濟學學士及以上學位和會計從業資格證 | 經濟學類 | 經濟、會計、統計基礎知識 | |
保山市 農機推廣站(2人) |
301506001 | 節能技術推廣 | 1 | 30歲及以下 | 專科及以上 | 野生植物資源開發與利用 | 全日制國民教育應屆畢業生 | 林業類 | 林業基礎知識 |
301504001 | 農機推廣 | 1 | 25歲及以下 | 專科及以上 | 汽車運用技術 | 全日制國民教育應屆畢業生 | 農業類 | 農業基礎知識 | |
保山市農環站(1人) | 301704001 | 農環監測 | 1 | 25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農學 | 全日制國民教育應屆畢業生,具有環境保護監察員高級技能(三級)職業資格證 | 農業類 | 農業基礎知識 |
保山市經作站(1人) | 301806001 | 技術推廣 | 1 | 25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園藝 | 全日制國民教育應屆畢業生 | 林業類 | 林業基礎知識 |
保山市食品藥品檢驗所(2人) | 302017001 | 化學室 | 2 | 30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藥劑學、藥品質量檢測技術、藥物分析技術、藥物制劑 | 全日制國民教育應屆畢業生 | 藥學類 | 藥學基礎知識 |
保山市土地收購儲備交易中心 (3人) | 302110001 | 國土資源管理崗A | 1 | 30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測繪工程、工程測量 | 全日制國民教育 | 地質地礦地理及測繪類 | 地質、測量基礎知識 |
302101001 | 國土資源管理崗B | 1 | 30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土地資源管理 | 全日制國民教育 | 綜合管理類 | 行政管理綜合基礎知識 | |
302102001 | 財會管理崗 | 1 | 30歲及以下 | 本科及以上 | 財務管理、財務會計、會計學 | 全日制國民教育 | 經濟學類 | 經濟、會計、統計基礎知識 |
三、招聘對象及條件
(一)對象
市內戶口和生源、父母在保人員。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大中專畢業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特殊緊缺崗位放寬到市外生源。
(二)條件
1、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為人民服務的精神;
3、符合報考崗位需要的其它條件(見附表);
4、具有從事履行崗位職責的身體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報名:
受過黨紀、行政處分尚未解除處分的;受刑事處分并在服刑期間的;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接受審查的;其他按法律法規不符合應聘條件的;2006年以來被取消錄用資格的公務員、專業技術人員,被認定在各級機關公務員、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報名時填報虛假信息的人員。
四、招聘程序
(一)發布招聘信息
《保山市2010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公告》將在保山日報、保山人事人才網發布。
(二)報名
1、資格審查:報名時須經用人單位和主管部門初審,人事部門復審后,符合條件者方可報名。應屆畢業生是指三年內未就業的大中專畢業生(2008年至2010年畢業生)。
2、報名時間:2010年7月20日一21日。
3、報名方式:采取現場報名方式進行報名。
4、報名地點:保山人才市場。
5、相關要求:報名時考生需帶身份證、學歷證、學位證及報考崗位所需的其它證件,近期彩色免冠同版照片2張。同時,考生需按要求現場采集數碼照片。
6、領取準考證:考生可于8月13日至28日到云南人事考試網(www.ynrsksw.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沒有條件自行打印準考證的考生,可到市人事局考試培訓中心打印。
五、組織考試
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筆試和面試均按百分制計分,并按筆試成績(含加分)和面試成績各占50%的比例加權計算為綜合成績。
(一)筆試
1、筆試科目:《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滿分均為100分。
2、筆試時間:2010年8月28日,具體時間詳見準考證。
3、考試地點:見準考證。
4、考試形式:采取閉卷形式,由市人事局統一組織實施。
5、筆試范圍:《職業能力測試》和《專業知識》不指定具體教材及版本。《專業知識》考試范圍(見附表)。
市人事局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也不指定或委托任何一家培訓機構進行考前培訓。
6、考試費:按云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云南省財政廳《關于事業單位應聘人員資格考試收費標準及有關問題的通知》(云發改收費〔2008〕1767號)文件規定收取。
7、筆試加分
根據云南省委組織部《關于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工作的實施意見》(云組通〔2008〕47號)的精神,對參加“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的考生,任職滿2年且考核合格的加3分,滿3年及以上的加5分,并按加分后計算筆試成績。若考生提供虛假加分信息的,則處以5年禁考處罰。
招聘公告中發布的招聘人數與實際報名考試人數的比例,原則上不低于1:3方可開考。特殊崗位和緊缺專業人員達不到1:3招考比例的須報經市級組織人事部門批準后方可開考。
筆試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筆試成績=《職業能力測試》×40%+《專業知識》×60%+加分。
(二)面試
1、筆試結束后,由市人事局確定合格分數線(含加分)。
2、筆試成績在確定的合格分數線以上者,按所報崗位1:3的比例由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不足這一比例的按實際人數參加面試。
3、免于筆試,直接進入面試的人員:碩士、博士研究生。
4、面試時,考生必須出具身份證原件接受證件復核,凡不能出示原件或復核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
綜合成績計算方法如下:
綜合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六、考核政審、體檢
(一)考核政審:按崗位對綜合成績(免筆試人員按面試成績)為第一名的人員,由用人單位或主管部門對其德、能、勤、績情況進行全面考核。
(二)體檢:對考核政審合格的人員由市人事局統一組織進行健康體檢。體檢標準參照《云南省國家公務員錄用體檢辦法》規定執行。
七、公示
(一)考核、體檢合格的擬聘用人員需公示7天(法定節假日順延)。
(二)在考核、體檢、公示中如發現不宜聘用人員,依次安排一次遞補。
八、辦理有關手續
對擬聘用人員,填寫《云南省事業單位聘用人員審批表》,由主管部門到市人事局辦理有關手續,由用人單位簽訂聘用合同,試用期一年。
九、招聘紀律
2010年市直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工作將自覺接受紀檢監察機關和社會各界的監督。對違反紀律,有下列情形的應聘人員和招聘工作人員,將給予嚴肅處理。
(一)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獲取考試資格的;
(二)應聘人員在考試過程中作弊的;
(三)招聘工作人員故意泄露考試題目的;
(四)招聘工作人員違反規定不堅持回避制度,影響招聘工作公平、公正進行的。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應聘人員,視其情節輕重取消考試或聘用資格;對違反規定招聘的人員,一經查實,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
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處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定追究責任。
十、其他
(一)通知時效。整個招聘工作期間,在人事部門或用人單位發出面試、體檢及其他事宜通知的時限內,不能按時到場者即視為自動放棄招聘資格。
(二)公開招聘工作由紀檢監察機關實施全程監督,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干部職工進行監督。
(三)為維護招聘公告的嚴肅性和公信力,招聘公告一經發布,一般不得更改。
(四)市直事業單位新招聘人員年齡條件中25歲及以下為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30歲及以下為1980年7月1日以后出生;35歲及以下為1975年7月1日以后出生。
咨詢電話:0875—2161760。
監督舉報電話:市紀委干部室0875—2211608。
保山市人事局
二0一0年七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