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大理州委組織部、大理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大理州事業單位公開選調工作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大組通〔2014〕33號)精神,為促進大理州林業事業發展,加強林業人才隊伍建設,根據我局所屬事業單位(大理州林火監測中心和大理州濕地管理保護中心)的工作需要,經州林業局黨委研究,決定面向全州各級事業單位公開選調4名工作人員,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名額
選調名額為4名專業技術人員。原則上每個崗位符合報名條件的報名人數比例不低于1:5。
二、選調范圍
大理州各級事業單位中在編在崗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選調條件
(一)基本要求:
⒈遵紀守法,品行端正,有強烈的事業心、責任感和敬業精神;
⒉在原單位工作滿兩年以上(不含試用期),截止時間為2014年12月3日;
⒊近兩年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
⒋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⒌普通招生計劃畢業生,大學本科及其以上學歷;
⒍身體健康。
(二)各崗位條件及要求詳見
崗位代碼 | 選調單位 | 選調崗位 | 崗位性質 | 崗位分類 | 選調人數 | 年齡要求 | 學歷要求 | 專業要求 | 參加工作年限要求 | 性別要求 | 備注 |
1 | 大理州林火監測中心 | 森林防火電子化信息系統管理 | 事業單位 | 專業技術 | 1 | 35周歲以下(1979年12月3日以后出生) | 普通招生計劃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 地理信息系統、地理信息應用技術、森林防火、林學及林業相近專業 | 2年及以上工作經歷(不含試用期) | 限男性(野外工作) | 能熟練操作計算機。 |
2 | 林火應急通訊及火場技術保障 | 事業單位 | 專業技術 | 1 |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⒈所在單位及主管部門未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人員;
⒉正在接受有關部門審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⒊處分期限未滿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