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專業測試及筆試
專業測試及筆試工作在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進行。
(一)專業測試
根據崗位的工作需求,部分職位的應試人員需做專業測試(詳見附件1《職位一覽表》),專業測試后,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劃定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合格分數線及以上的考生方能進入下一環節。
經專業測試后,職位專業測試合格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達不到3:1比例的,按規定減少或取消招聘計劃。
專業測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二)筆試
1、筆試為閉卷考試,筆試科目:《公共基礎知識》
2、筆試時間及筆試地點:
筆試時間:2014年12月6日上午9:00-11:30
筆試地點:詳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報考需做專業測試職位的考生,其專業測試成績須在專業測試合格分數線及以上,方能參加筆試)。
未完成筆試科目且未取得有效筆試成績的考生,取消其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筆試結束后,由市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是指考生筆試成績進入面試的最低分數線)。
六、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采取現場審查方式進行。資格復審工作在市招聘辦統一組織下,由各招聘單位具體負責實施。
資格復審對象為筆試成績達到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依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資格復審人數與職位招聘計劃數3:1(含3:1)比例以內的人員。同一職位報考人員筆試成績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時確定為資格復審人員,資格復審合格人員進入面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