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考試
考試分為面試、筆試兩項。按先面試、后筆試的方式進行。
(一)面試
面試主要測試考生在工作能力素質、個性特征等方面對擬聘崗位的適應程度。
面試總分100分。面試成績當場公布,設最低合格分數線,最低合格分數線為60分,面試成績未達到合格分數線者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面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面試。
面試的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詳見面試準考證。
(二)筆試
根據面試成績按照招聘職位計劃數1:3以內比例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進入筆試人員。同一職位考生面試成績出現末位并列的,同時進入筆試。
筆試采取閉卷考試,考試不指定參考用書。
筆試只考一科,為《綜合基礎知識》,總分150分。
筆試時間、筆試地點見《筆試準考證》。
考生須同時持有效《居民身份證》(含有效臨時身份證)和《筆試準考證》方能進入考場參加筆試。
筆試成績公布后,由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確定“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未達最低筆試合格分數線者不得進入下一環節。
(三)總成績計算及其他事宜
考生總成績按面試成績占60%、筆試成績百分制折算后占40%計算。
面試成績、筆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數點后兩位小數。
報考人員須參加本職位類別簡章規定所有科目及項目的考試,如未參加其中任一個科目或項目考試的考生,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
六、體檢
體檢必須在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指定的縣及縣以上綜合性醫院進行,并在規定時間內由體檢醫院出具體檢結論。其他結論、鑒定一律不予認可。體檢項目和標準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國人部發〔2005〕1號)、《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有關規定執行。對主檢醫生認為需要做進一步檢查的,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職責權限經研究后可進行進一步檢查,并對特殊情況進行研究處理。據西南農業人才網(www.m.lahummer.com.cn)了解,體檢結束后,考生對體檢結果有疑義的,考生應在接到體檢結果通知7日內書面提出復檢申請,經縣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領導小組同意后組織復檢。復檢只能進行一次,體檢結果以復檢結論為準。
體檢根據職位招聘計劃數按總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體檢對象;同一職位考生總成績名次出現末位并列的,筆試成績高的考生進入體檢環節。放棄體檢或體檢不合格的,取消進入下一環節資格。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的,空缺職位不再遞補。
體檢醫院在體檢中不得擅自提供乙肝項目檢測服務。因職業特殊需要在體檢時作乙肝項目檢測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體檢費用由考生自理,體檢的具體時間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