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作需要,為進一步加強畢節市林業局林業干部隊伍建設,拓寬選人用人渠道,經研究,擬從各縣(區)林業系統考聘市林業局所屬事業單位工作人員。
一、考聘原則
(一)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
(二)通過考試擇優調動的原則;
(三)嚴格實行編內調動的原則;
(四)按照崗位設置管理的原則。
二、考聘計劃
(一)市林政資源管理站工作人員1名,
(二)市林業種苗站工作人員1名。
三、考聘方式
報名人數與考聘計劃數比例不低于3比1,比例不夠的相應減少考聘計劃數。考聘采取筆試和面試方式進行(按筆試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的比例計算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和總成績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數字,根據總成績擇優確定擬考聘人員。
四、考聘人員的基本條件
(一)年齡在18周歲以上(1996年2月1日以前出生),45周歲以下(1969年2月1日后出生);
(二)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具有基層林業工作經歷;
(四)近兩年年度考核為合格及以上的財政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人員。
五、以下人員不能報考:
(一)違法違紀未解除處分的;
(二)尚在試用期內的;
(三)正在接受審計、紀委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工作程序
(一)發布公告:在市林業局政務公開欄發布公告、向各縣(區)林業局發函。
(二)報名及資格審查
報名地點:市林業局人事科(學院路林業局405室)。
報名方式:報名采取個人自薦、各縣(區)林業局組織推薦等方式進行。考聘人員必須經主管部門(黨委或黨組)同意。